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认真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工作,特制定《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1月25日
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
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安全,规范程序,加强管理,保障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相关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体科字〔1989〕2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报名条件和报考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本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二)报考办法
1.普通考生中,凡兼报2018年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进行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报文史、理工类,再选报体育类。
2.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考生中,凡兼报2018年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进行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报三校生文理类,再选报体育类。
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
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参与,江西师范大学承办。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负责监督。省招考委、省教育厅专门设立全省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全省体育统考工作。
(二)考试时间、地点
设区市 |
报到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赣州(除南康区、章贡区、 于都县外) |
3 月30日 |
3 月31日-4月2日 |
江西师范大学 (青山湖校区) |
赣州(仅南康区、章贡区、 于都县)、吉安 |
4 月3日 |
4 月4-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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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抚州、萍乡 |
4 月7日 |
4 月8-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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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鹰潭、景德镇 |
4 月11日 |
4 月12-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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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九江、新余 |
4 月15日 |
4 月16-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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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三校生” |
4 月18日 |
4 月19日 |
(三)普通考生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垫,每位考生考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1)篮球往返运球投篮;(2)足球20米运球绕杆射门。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考试两次,每次成绩为该次运球投篮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足球考试在室内田径馆进行,每位考生考试两次,每次成绩为该次绕杆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三校生”考生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考试标准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中专项技术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换算。
(五)计分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考试成绩占70%,专项技术考试成绩占30%。
(六)考试要求
1.考生报到时凭第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
2.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须指派专人带队,负责对考生的组织和管理。
3.各考试项目均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测试成绩均由考生当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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