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湖一名高三毕业生被澳门城市大学录取了,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学费。7月23日,该生向校方发送“缴费凭证”时,却被告知“录取资格被取 消,已补录其他同学”,原因是该生没有按期发送缴费凭证,并表示可以退还学费。据该生家长透露,该校的缴费通知书中,并没有说明必须于7月20日前发送缴 费凭证,也没有口头告知。家长认为错不在学生方,希望校方恢复该生的录取资格,但校方称学额已满,不可能恢复。
按时缴费后未发送缴费凭证
今年7月,深圳平湖一高三毕业生小阳(化名)以美术专业195分、文化352分的成绩通过学校自主招生的方式被澳门城市大学录取,随后接到该校 书面的《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内地新生入学须知》。其中,《缴费通知书》规定:在2016年7月20日前将第一学年学费及保证金合计 70000元港币汇到校方银行账户。汇款成功后,将汇款凭证扫描或者拍照电邮至校方邮箱。
小阳的父亲钟先生于2016年7月15日在工行汇款成功,但缴费凭证因网络原因,未及时发送。7月23日,小阳重新发送了邮件,却接到该校“大 学缴费通知书上规定是7月20日前提供缴费凭证,现在才发过来,大学已经补录其他学生,抱歉通知大学会申请退还阁下之学费”的回件。而15日汇款成功至 23日期间,小阳及家人并没有收到校方关于取消录取资格的通知。
校方称学额已满 不能恢复录取资格
得知录取资格被取消后,小阳的父母当即致电校方,表示不能接受被取消资格的做法,恳请大学恢复小阳的录取资格。无果,8月18日,钟先生不得不 亲自前往澳门城市大学交涉,但校方以学额已满为由,告知钟先生不可能恢复资格。“我从家长微信群了解到7月23日之后,大学依然有陆续补录其他同一专业的 同学,这说明我们申诉之后,不存在学额不够的问题。”钟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校方在没有经过核对,也没有提前知会家长,更重要的是在家长收到取消“录取资 格”信息后第一时间致电强烈要求保留学额的情况下,依然单方面取消小阳的录取资格的做法非常不合理。
“大学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学费,这是让学生确认就读的目的,我们的学费是在规定期限内交的。交完学费以后将凭证发送到指定邮箱,只是检查是否 按期交费的手段。且缴费通知书中并没有提及要在7月20日之前把缴费凭证发送至校方邮箱。大学责怪我们没有按期发送缴费凭证是否本末倒置?”小阳的母亲曹 女士表示无法理解校方做法。她已经向澳门特区政府高教办提交了申诉。
律师:缴费通知书注明不清
校方做法不合理
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表示,在学生按时缴费、缴费通知书注明不清的情况下,校方以“没按期发送缴费凭证”为由取消录取资格的做法不合理。不过,家长打官司的话,要去澳门,他建议目前家长应想办法尽快解决孩子上学问题。
家长态度
若不恢复录取资格将起诉大学
据曹女士介绍,她和钟先生已经离异,小阳在单亲家庭长大,性格孤僻,得知被取消资格后,整天闷在房间。“让他复读,孩子又不愿意。国内大学几乎录取完毕了,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了。”
钟先生也是一筹莫展,8月18日,他从澳门城市大学了解到,该校尚有其他专业的学额,并向学校提出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请求。
昨日,记者致电澳门城市大学时,校方相关负责人坦言,缴费通知书的意思就是要学生在7月20日之前把缴费凭证发到校方邮箱,20日之前学生没有 向校方发送缴费凭证,就默认学生放弃录取了,学校没义务知会学生及家长。截至昨日,澳门城市大学已明确表示,小阳原先所填报的设计艺术专业已经没有学额, 小阳的高考成绩又达不到其他专业的分数线,学校无法恢复小阳的录取资格,但是可以安排小阳在预科班先上一年。
但钟先生则表示,不会同意预科班的安排,“又不是出国,多上一年预科班没必要。若大学不给恢复录取资格,我们将考虑起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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