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院全称: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4051(国标代码) 报考代码:E21(内蒙古自治区)
(二)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哈路 邮编:010070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五)学制:三年
(六)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七)学院简介: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政发[2006]119号文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录取批次
我院所有录取批次均安排在高职高专(专科)批次。
三、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即: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投资与理财、金融保险专业学费均为5800元/学年;商务英语、应用韩语、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核算、装饰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航空服务专业学费为106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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