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艺术设计类专业:统考
据《新闻晨报》(董川峰)报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05年上海市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实施办法。各校的应用艺术设计类专业将不再单独考试。
上海市统考专业为应用艺术设计类专业和高职(专科)表演类专业。市教委将按招生计划划定应用艺术设计类专业最低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艺术本科院校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4所。其他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系科)不划定最低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发放市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时,将向考生提供其在全市专业考试成绩的排名及全市专业成绩分段频数表,供填志愿时参考。
兼报非艺术类普通高校的考生,艺术类院校落选后可参加普通高校的录取。因录取的时间限制,根据教育部要求,报考外省市艺术院校的本、专科考生,同一时间投档,同一时间录取结束。
艺术类录取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在专业考试达到本校要求的考生中,自行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市高招办备案,其他艺术类院校(系科)不低于本市确定的一般本科和高职(专科)院校(系科)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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