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高考提前一个月
全国统考于6月7、8、9、10日四天内举行,北京高考时间定为6月7日至6月8日两天举行。2003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结束了长达20多年的“7月高考”。高考时间提前一个月,必然会对社会各个方面带来影响。
变化二:网上报名开始试点
在报名方法上,2003年考生除了采取在学校和社区报名的方式外,条件成熟的地区,还可以进行网上直接报名。
变化三:体检“标准”改“建议”
报考高等学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的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成立体检站,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省级招生委员会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一所终检医院,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对有疑义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培养专业的要求,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从2003年起,2003年的体检在放宽体检受限专业的同时,强调体检结论只作为指导和建议。
变化四:高招取消统一咨询
与往年不同的是,北京2003年取消了在地坛举行的统一招生咨询,改为由各高校自主举行招生咨询。
变化五:本、专科志愿分开填报
2003年高考本、专科志愿分开填报,第一批和第二批录取高校志愿仍在高考前填报,但考生填报专科志愿则在本科第二批录取完之后再进行。两次填报志愿对高分考生基本上没有影响,高分考生本科志愿第一志愿没录取,还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达到本科录取线就会被录取的,高分考生一般不会第二次填报志愿,所以两次填报志愿对高分考生没有影响。对于其他考生而言,在本科落榜后,再填报专科志愿,这样更理性,更有针对性。
变化六:“候鸟”考生须用北京试卷
从2003年起,在京外读书的北京考生,除在山西、江西、天津3省市就读的学生,因就读省市所学教材与北京不同,可选用国家考试中心针对就读省市教材统一命题的试卷外,在其他地区就读的北京考生均要求选用北京试卷。
变化七:市属高校适度扩招
2003年全国高校扩招15万人,部属重点院校均不扩招,市属有条件的高校适度扩招。北大招生规模稳定在3000人,2003年不会扩招了。北京师范大学2003年招生计划2100人,和去年持平。人大2003年计划招生2300人,三年内不再扩招。清华2003年也不扩招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属重点大学从2002年开始,基本稳定招生规模,重点提高教学质量,但仍有扩招条件的部分市属高校2003年将适度扩招。北京工业大学2003年扩招300人,首都师范大学扩招300人。
变化八:22所高校自主招生
2003年有22所高校拥有自主招生权,这意味着除了文艺、体育特长生外,2003年还有部分考生首次享受降分录取的待遇。据悉,自主招生的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一般降分的标准在10—20分,享受大学自主招生降分录取的考生在科技发明、思想品德等方面要非常优秀,享受大学自主招生降分录取的考生由地方申报,然后接受地方中学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和认定,还要接受大学专家的审查。这22所自主招生的高校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师大、中国人大、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华中科大、华东师大、华东理工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变化九:高校自主安排招生计划
在2003年的生源计划方面,为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安排生源计划的权利,取消了以往以政策的形式来安排招生的层次、专业和招生计划等要求。从而使高校能够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地生源情况和各地人才结构等情况自主、合理地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变化十:招生章程不实可投诉
以前,有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如该校是否民办等内容,使考生很难分清学校性质,所以从维护考生自身利益和权益出发,《规定》要求招生章程必须包括上述主要内容。所以考生在选报有关高等学校时一定要细看该校的招生章程中的详细内容,特别是校址、层次、办学类型、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的情况。如考生发现实际情况与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有差别,考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变化十一:录取在8月中旬结束
以前的录取工作一般在9月上旬结束,高校新生的报到时间有的是9月,有的是10月,这对高校本身安排正常教学有一定的影响。2003年的录取工作提前至8月中旬结束,一方面原因是高考时间提前,另一方面也是保证高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需要。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级招办应事先与高等学校沟通,再向社会公布。
变化十二:档案9月10日前寄至学校
以前,考生在高中阶段的纸质档案没有明确规定寄至高等学校的时间。2003年对此作出了省级招办于9月10日前将考生在高中阶段的档案或人事档案寄至有关高等学校的规定。高校就可以及时了解考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思想等情况,也为高校在考查学生干部时提供了一个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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