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高考移民”,9月1日,浙江大学取消了一名新生的入学资格。
该新生是河南新县人,去年参加高考落榜后复读。期间,其父亲托青海朋友帮忙,将其落户青海。据了解,如按这位同学的成绩,在河南只属中等水平,而河南省高考竞争一向激烈,像今年该省高考文理科重点线达到575分,浙大在河南的录取分数线更高达620分。相比之下,青海的录取分数线较低,于是,这位新生今年以青海考生的身份第二次参加高考,并以514分的成绩顺利考进浙大。
8月26日,浙大收到一封举报信,称这位新生原为河南人,是高考前把户口迁移到青海的,并称该新生在高考报名表中所填的父亲已病故的信息也不是事实,其父目前还在河南新县某单位上班。
接到举报后,浙大招生办即调出该新生档案,并发现了不少疑点。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浙大纪委和招办的老师又专程赴河南新县调查。在浙大老师面前,报名表中所填“病故”的新生父亲承认了“高考移民”的事实。
根据教育部《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的规定,在开学之初,浙江大学取消了这名新生的入学资格,并当面通知了该新生的家长。
浙大有关老师说,学校最不能容忍的是学生的“诚信分不及格”。
前几天,这位新生的父亲还特地从河南赶到浙大,希望此事能有所挽回,并对自己为孩子办“高考移民”的行为深感后悔。
对于“高考移民”现象,有关人士认为,浙大取消“高考移民”的入学资格,固然有考生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更应关注的是,为什么这些年这种现象会愈演愈烈?而“高考移民”违反户籍管理和学籍管理,也绝不是仅仅靠“移民”考生及其家长就能够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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