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教育部人工智能
科技创新专家组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3号),加强科技界、教育界和产业界的沟通交流,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形成合力,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一、专家组性质
专家组在教育部组织下,对推动高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开展研究、咨询和指导,由咨询组和工作组组成。
二、主要任务
咨询组主要任务是对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等政策、规划提出咨询建议;工作组主要任务是承担咨询组日常工作,并接受教育部委托开展人工智能相关领域专项工作和专题研究等工作。
三、专家组组成
咨询组由高校、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具有战略思考、实践经验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组成;工作组由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与实践基础好的高校相关专家组成。咨询组和工作组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
本届专家组任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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