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重点学科
高考分数线
内容推荐
在线答疑
内容推荐
宁夏大学生村官可申请代偿助学贷款
2015-08-19
宁夏日报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记者8月17日从宁夏党委组织部获悉,根据自治区日前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2008年至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符合享受条件的,即日起便可填写《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将申请表、聘用合同、毕业证复印件、贷款合同、还款单据及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其连续3年考核称职的审核意见,一并提交至宁夏区内毕业高等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据介绍,自2008年起,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聘并于当年入职的大学生村官,在村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且连续考核称职的,可对其在区内高校学习期间申请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代偿资助,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2012年以后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满足任职时间后可申请代偿。如果大学生村官本人已经还清助学贷款的,可直接将代偿本息支付给大学生村官本人。《暂行办法》实施后,符合条件但服务期满后两年内不主动申请者,将被视为放弃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