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教育管理干部和其他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人才综合评价机制,选拔具有创新精神、相关学科发展潜质及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拟选拔录取150人以内,具体专业如下表,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类内专业可以兼报):
专业类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性质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免费师范生 |
汉语言文学(基地班) | 文史 | 非师范 | |
汉语言文学(创新实验班) | 文史 | 非师范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 | 文史 | 免费师范生 |
英语(创新实验班) | 文史 | 非师范 | |
历史学类 | 历史学 | 文史 | 免费师范生 |
历史学(创新实验班) | 文史 | 非师范 |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 | 免费师范生 |
数学与应用数学(创新实验班) | 理工 | 非师范 | |
物理学类 | 物理学(创新实验班) | 理工 | 非师范 |
化学材料类 | 化学 | 理工 | 免费师范生 |
化学(创新实验班) | 理工 | 非师范 | |
材料科学 | 理工 | 非师范 |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 | 理工 | 免费师范生 |
生物科学(基地班) | 理工 | 非师范 | |
生物技术 | 理工 | 非师范 | |
食品科学类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理工 | 非师范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非师范 |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 | 文理兼招 | 非师范 |
备注:北京、吉林、上海、江苏省无免费师范生需求;河北省无生物科学、化学、历史学专业免费师范生需求;福建省无生物科学专业免费师范生需求;四川省无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免费师范生需求。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思想品德良好,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相关学科特长(非艺术、非体育类特长),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报考师范专业的学生还须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愿意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实名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或个人单独邮寄,邮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85310330)。我校将组织各学科专家组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资格的生名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或省赛区竞赛三等奖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优胜奖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一等奖以上;
4.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公开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论文;
5.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在演讲、书法(硬笔、毛笔或粉笔)方面表现突出,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
6.有相关学科特长或在某方面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3月5日至3月20日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2.邮寄材料
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邮寄截止时间:2015年3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85310330。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报名材料(请用A4纸直接装订,不需封面、封底):
①《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表》(打印、签名、盖章)
②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二)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各学科专家按照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考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参加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名单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