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6年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意见出台
26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06年本市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意见,本市招收体育特长生全程实行公示制度,体育特长生须参加当年6月份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今年本市引进外省市体育特长生计划总数控制在50名左右。
上海市今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全程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招生体育特长生的学校于今年3月30日前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将测试的项目、内容、时间、地点、招生额度、录取方法等报区县和市中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按程序公开选拔,于4月15日前将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学生在读学校和在训学校显著处张榜公示7天后,报区县和市中招办备案;市中招办将在招生信息网上把各区县专项测试合格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向社会集中公示。
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资格,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作者:杨玉红)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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