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6年高考招生强调公开公正
教育部3月1日召开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上海市就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据了解,本市今年将继续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重点提高信息公开,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其次要狠抓命题、考试、阅卷、试卷和答案保密保管工作安全,确保万无一失。第三,要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依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试点高校要明确报考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公开选拔办法、公示录取结果。此外,要建立并完善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发挥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高校招生和教育的良好形象。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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