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我校在总结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2015年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备注 |
理科试验班类 | 10 | 钱伟长学院(国家试点学院),仅招理科生。 |
人文社科类 | 40 | 文理兼招 |
经济管理类 | 20 | 仅招理科生 |
理学工学类 | 30 | 仅招理科生 |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热心社会公益的上海市文理科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高中阶段在其他全国性重大比赛或国际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3.高中阶段在省市级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英语、作文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4.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2015年3月9日~3月27日中午12:00,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根据提示在网上提交:1)个人基本信息;2)个人照片;3)中学信息;4)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5)高中阶段参加的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6)专业志愿;7)个人陈述。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网上报名提交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个人资料、电子照片等信息是否符合要求予以反馈(电子照片的具体要求见“报名系统”)。请于网上报名提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12:00后到原报名系统查看反馈结果,并下载报名表。
2.书面材料寄送
2015年4月1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请将以下书面材料按序装订后(使用A4纸张),EMS快递至上海大学招毕办(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A楼422室 ;邮编200444):
1)个人网上打印的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需所在中学审核确认、盖章);
2)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需所在中学审核确认、盖章);
3)个人陈述,着重突出本人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需本人签字);
4)网上下载打印的《考生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5)符合报名条件第1-3条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面试时出示获奖证书原件);
6)符合报名条件第4条的考生,需提供能证明自己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为复印件,参加面试时需出示原件)。
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对是否收到考生材料予以反馈,请于报名期间的周一、周五进行网上查询。
注:凡有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为考生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的 ,推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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