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 号 | |
校区: 市 区 路 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见附件1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招色盲、色弱 | |
九、录取规则 | 见附件2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22000元/学年(沪价费[2005]24号) |
住宿费标准 | 1400元/学年(沪价费[2005]24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7823033、67823034 |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67822515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iva.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我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 |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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