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 号 | |
| 校区: 市 区 路 号 |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见附件1 |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招色盲、色弱 | |
| 九、录取规则 | 见附件2 |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22000元/学年(沪价费[2005]24号) |
| 住宿费标准 | 1400元/学年(沪价费[2005]24号) |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 |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7823033、67823034 | |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67822515 |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iva.edu.cn/ |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我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 |
| 十六、其他须知 | ||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热门关注




中国教育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