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4394
第四条 学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
邮政编码:20023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宗旨
立足民航,面向全国,业内知誉,社会满意;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模式,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适用于行业和社会所需要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第九条 毕业颁证
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入学条件
第十条 参加2016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应、历届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高中生;参加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高考的考生;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不限入学外语考试语种,入学后教授英语。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按照中国民航局下达的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在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