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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9-02-22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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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代码:5166)

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地处成都天府新区经济圈,座落于人杰地灵的三苏故里、千载诗书城--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四川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学校由创建于1927年的四川省眉山国民师范学校和创建于1958年的四川省乐山专区农业学校于2002年合并组建,现占地面积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2余万平方米,现正投入4.7亿修建二期工程。学校有教职员工5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83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149人,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500余人。学校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知行合一,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满意度达到96%以上。学校根植东坡故里深厚文化底蕴,是莘莘学子笃学精业的理想之地。
二、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专门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和申诉委员会。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表现好、学习成绩优良,已参加2019年四川省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应慎重填报相关专业。同时,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关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
四、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考生报名
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院校志愿; <http://www.sceea.cn)填报院校志愿;再于2018年3月19>第二阶段(学校确认):考生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msvtc.net)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确认报名、填报专业志愿、交纳单独招生考试费130元/生,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
(二)志愿填报
考生应按照我校公布的《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招生类别填报志愿,所有考生均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我校将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对未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将有权不予审核通过和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类考生报名时,需在四项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中选择一项,详见我校官网招生就业网页公布的《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素质测试大纲》。
在《2019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中标注“★”的专业为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此类专业分普通班和试点班。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如要选择试点班,请点击相应选项。
(三)资格审查
考生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凡在我校官网首页公布的单独招生考生名单范围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考生在我校官网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如因特殊原因未及时打印,可在报名资格审查时由我校现场打印。完成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前熟悉考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我校采取文化测试加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总分400分,其中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共300分;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100分。所有考生必须严格按照《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一览表》中规定的各专业和类别的考试形式参考。
1.文化测试:试题由全省统一命题。试卷类型分中职类和普通类,参考考生按自己的考生类别领取相应试题作答,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闭卷考试。由我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所具有的认识、分析、处理事物的潜能(详见我校官网招生就业网页公布的《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
3.专业技能测试(学前教育专业适用):采取现场展示形式,主要考察学生掌握的专业技能情况(详见我校官网招生就业网页公布的《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4.综合面试(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适用):采取单人和分组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学生运动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详见我校官网招生就业网页公布的《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综合面试测试大纲》)。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场安排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七、录取
(一)我校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参考人数的85%,分别确定普通类、中职类单招录取文化最低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我校按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和考生体检信息等,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录取规则
1.我校优先录取专业一志愿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按照文化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测试和其他项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在3月底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4.未明确中职、普通类招生计划的专业,在录取时分类别按报考人数同比例折算后确定录取名额。
5.考生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确定考试形式和内容,报考多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续专业志愿,成绩可通用,录取时分志愿顺序按照不同考试形式的人数比例进行录取。
6、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首页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及考生申诉。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本人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办理放弃录取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因考生自行放弃录取产生的剩余计划不予递补。
7、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时间安排
(一) 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院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
(二)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考生在我校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确认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并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00)。
(三)2019年3月26日8:00至28日17:00,考生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四) 2019年3月29日9:00-17:00,考生持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校资格审查,熟悉考场。
(五)2019年3月30日9:00-11:30,考生参加文化测试笔试。3月30日13:00-18:00,考生按填报专业和类别参加相应测试(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六)2019年4月2日12:00,考生在我校网站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2019年4月2日12:00至3日17:00,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向我校申诉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八)2019年4月4日,在我校网站首页公布文化录取最低控制线。
(九)2019年4月5日至11日,在我校网站首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十)2019年4月12日前,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随即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本次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我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虚假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考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单独招生报名和录取资格。
(三)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五)考生入学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按照我校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进行专业调整。
(六)除我校单独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项目外,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邮政编码:620020
招生咨询电话:028-38282113   38282112(传真)
38025825   38221260     38235459
招生咨询QQ群:538864232  430277970  484697787
433050807  432880547   366901819
纪检监督电话:028-38025831
申诉委员会电话:028-38201430
学校网址:http://www.msv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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