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审批,四川省教育 厅主管,以工学和管理学科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纳 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在川招生代码:5653。学院位于以“李白出生地,中国科技城”而闻名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学院规划建设用地814亩,已建成校园占地近500亩,拥有一流的软硬件办学资源和条件。花园般的现代化美丽校园,科技与人文交相辉映,充满生机与活力,是孕育高素质技能人才的摇篮。
二、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考类别
1.普高类:文理兼收
2.中职类:不限类别
四、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院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1.确认时间: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
2.确认网址:考生登录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dz.scemvtc.mcitedu.cn/确认报名信息。
3.确认流程
(1)考生本人首次登录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用户名为考生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六位,首次登陆后需修改密码。
(2)考生登录成功后确认考生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报考专业,并按提示交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3)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4)考生完成学校确认环节后,打印《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并经考生毕业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5)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照常参加单招报名,并于3月29日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以备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核
考生于3月29日8:00至18:00到学院招就处进行现场审核,办理考试手续,具体事项为: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的各种知识或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荣誉证书。
(2)高中(或中职)阶段被评为 “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3)高中(或中职)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校级以上表彰荣誉证书。
(4)在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获奖证书或资质证书。
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录取组收《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同时领取《2019年单独招生准考证》。并于当日15:00至18:00持《2019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熟悉考场。
考生必须按时办理所有考试手续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普高类计划 |
中职类计划 |
合计 |
学费 (元/生/年) |
||
人数 |
类别 |
人数 |
类别 |
|||
数控技术 |
300 |
文理兼收 |
300 |
不限类别 |
600 |
8600 |
六、考试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实行普通类、中职非加工制造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方式;中职加工制造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
(一)文化考试
1.考核形式:笔试
2.考核时间:150分钟
3.考核对象:所有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
5.文化考试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由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二)综合素质测试
1.考核形式:笔试
2.考核时间:120分钟
3.考核对象:普通高中考生、中职非加工制造类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人文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日常学习中的常识性知识、综合素养和综合能力等,总分300分。
(三)技能测试
1.考核形式:技能测试
2.考核时间:120分钟
3.考核对象:中职加工制造类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测试内容参照普通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考实行技能考试加工制造类《考试大纲(2018年版)》,具体内容详见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技能测试考试大纲》,总分3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普通类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中职非加工制造类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中职加工制造类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五)考核时间地点
文化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9:00至11:30。
综合测试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14:00至16:00。
考核地点: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六)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规定的事项。
2.考生须严格遵守《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规定的物品物件进入考场考试,其它任何物品物件不得带入考场。
七、录取
(一)学院以参考人数中“普通类”与“中职类”考生比例及招生计划确定两类考生录取人数,并依据考试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
(二)所有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利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
(三)加分政策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汉族考生加5分;其他地区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加分方式: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总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
(四)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院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院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五)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首页(http://dz.scemvtc.mcitedu.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0日17:30前到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八、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日程安排 |
3月3日8:00—3月15日18:00前 |
网上报名。 |
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前 |
考生确定专业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
3月29日18:00前 |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各类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签订《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在招生就业处办理现场确认。 |
3月30日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4月2日—3日 |
查询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申请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我院将在受理2个工作日内就查询结果进行电话回复。 |
4月4日 |
1.公布最低控制线; 2.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
4月4日—4月10日(17:30前) |
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
4月12日12:00前 |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4月30日前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变更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四)学费、住宿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隆康路10号
邮政编码:621023
招生咨询电话:0816-2821838、2821216、2823836
传真:0816-2821838
监督电话:0816-2823570
咨询QQ:80003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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