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6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文件,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国标代码:13702
五、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7号
六、简介:
教育积淀深厚--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有着50多年办学历史的集理工、文史、经济、管理、艺术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院校,曾被国家教委、天津市教委评定为优秀校,被天津市政府授予“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2012年成为“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校。
地理位置独特--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坐落于拥有意式风情区、大悲院、望海楼、梁启超饮冰室、曹禺故居、觉悟社等丰富人文资源的中心市区内,位于天津火车站与天津北站之间的中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交通便捷,都市气息浓郁,海河文化浸润深厚。
专业优势突出—学院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实施了专业和产业、职业岗位对接,设置23个招生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的专业2个,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的专业5个。
实训条件先进--学院实训设施优良,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现代物流实训中心、社区管理实训基地、酒店管理实训基地、会计综合实训中心、早期教育实训基地,天津市财政支持建设的自动化技术实训中心、数字艺术实训中心,共包含80余个实训室。
素质培养扎实--学院以“塑城市学院学子形象”、“校园文化节”、“社团展示周”、“大学生创业园”等为平台,着力磨砺学生意志品质和培养团结协助等职业素养。
职业技能卓越—我院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会计技能比赛”、“全国职业院校中餐主体宴会设计技能比赛”等项目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近几年来学院在全国及教指委技能大赛中有300余人获奖,多次代表天津市参加全国大赛,多名一等奖获得者被保送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深造途径多样--学生在学期间可以在本院进行专、本科同读学习,在取得高职毕业证的同时,还可以取得高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取得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通过高职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学习;可以通过成人高考、电大、网络学院在本院升入本科学习。
奖、助体系完备--学院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政策建立了奖助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国家以及不同等级的学院奖学金、助学金。
就业前景广阔--学院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天津瑞吉金融街酒店、联想集团、威德国际教育集团、天津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菱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圣纳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顶岗实习或订单培养,为学生就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近年来我院高职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天津市平均水平。
学院下设河东、红桥、河西、南开、新华五个分院,分院只限在天津市招收春季高考考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我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及管理。各分院单独设置分院招生办公室,依法独立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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