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天津市政府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公布,根据方案,从2017年高考开始,在现有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据天津市考试院院长孙志良介绍,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实行全科设置、全科开考,学生根据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每学年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等级性考试由学生根据高校要求和自身特点,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从2020年开始,统一高考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天津市教委副主任孙惠玲表示,将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选拔体系,可使高校招生对学生的评价向前延伸到高中教育过程,实现过程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结合,高校对学生的评价机会增加,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学生的学习和考试压力。
方案提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从2017年起,春季招生将成为天津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同时创造条件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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