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定向生录取通知书直寄考生
据《中国教育报》:任何定向就业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高校定向录取工作;定向单位不得进入录取现场,不得干预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一律由招生院校负责,凭录取新生花名册直接寄给被录取的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重申对即将开始的2005年新疆普通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
自治区招生办指出,今年高校任何定向就业招生不得指定行业、单位或局部地区生源范围招生;定向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招生办审查后向社会公布,面向全疆招生。
如考生在招生前无法与定向就业单位取得联系,可在录取后到校再与定向单位或院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据悉,定向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将同时进行投档录取。如果高校定向计划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自治区招生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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