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昌吉学院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条:院校名称:昌吉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0997。
第二条:昌吉学院属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分新、老两个校区。
第三条: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日常招生业务工作。
二、招生对象:
第四条:招生对象为符合生源地省(区)级招委会规定的2012年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学制说明:
第五条:汉语言、民考汉及双语班计划形式的本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四年,民语言计划形式的本科层次各专业(除“汉语言”专业外)学制为五年(含在校预科一年);汉语言、民考汉及双语班计划形式的专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三年,民语言计划形式的专科层次各专业(除“汉语言”专业外)学制为四年(含在校预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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