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一所金融特色明显的多学科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占地面积518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院2014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生400名计划。招生计划:400名。其中: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100名(其中文科40名、理科60名)、会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国际贸易实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国际商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保险实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投资与理财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市场营销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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