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日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确定了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如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考生报名。 | 试点高校考生 | 高校规定的时间 |
2 | 组织综合测评。 | 试点高校 | 5月5日前全部完成,具体按高校规定的时间 |
3 | 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 试点高校 | 5月7日前 |
4 | 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7日 8:30-17:30 |
5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9日 8:30-17:30 |
6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10日 8:30-17:30 |
7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1日 8:30-17:30 |
8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12日 8:30-17:30 |
9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3日 8:30-17:30 |
10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试点高校 | 5月14日 8:30-17:30 |
11 | 结束网上录取。 | 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 | 5月16日 |
12 | 公示录取名单。 | 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 | 5月17日-30日 |
13 |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 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 |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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