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东南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名单。考生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查询个人审核结果。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0日。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请联系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ban@se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综合评价+报名号+姓名”。
重要提醒:
1、确认考试:5月29日、30日每天8:30-22:00,5月31日8:30-17:00,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https://gk.jseea.cn),确认东南大学志愿和报考高校志愿顺序。考生确认东南大学志愿并参加东南大学测试,我校即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和本简章程序进行选拔和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东南大学志愿的考生,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2、交费:5月31日至6月5日,初审合格的考生须登录 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交费。综合评价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人。未按时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已确认东南大学志愿且已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8日至6月10日登陆 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测试安排:测试时间为6月11日,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具体测试安排将提前公布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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