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2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考生。
3.无男女比例限制。
4.往届生录取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进行,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依据分数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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