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我院2014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代码:在豫招生代码:6291
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 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4.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 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 证书颁发:学制为3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
1. 计划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省招生管理部门通过规定渠道向社会公布;二是本院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载体和形式向社会公布。
2.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补充规定。
3. 男女生比例: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要求男生报考外,其他各个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 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 提档比例:在河南省按省招办要求提档,其他省按照本院与各省协商的比例提档。
3. 本院将根据考生志愿,从达到各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
4.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5.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除按教育部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外,还在本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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