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
2.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
4.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5.主要荣誉:
2007年 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
2011年 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2012年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 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实现河南高校在该奖项零的突破)
2015年 河南省优秀博士后研发基地、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艺术类别 | 层次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 备注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表演(模特) | 本科 | 4年 | 10-15人 | 5700元/人·年 | 文理兼招 |
三、专业简介
1.培养目标:为文化创意产业及时尚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一定艺术审美修养和时尚传播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经过服装表演系统训练和实践,能从事服装模特、时尚编导与活动策划、文化经纪人管理、表演专业教育、时尚造型设计、时尚媒体公关、时尚品牌推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形象设计、服装设计、模特形体训练、模特T台展示技巧、服装市场营销、模特经纪管理、服装表演组织与编导、服装展示设计、服饰搭配设计、时装品牌推广、服饰鉴赏等。
3.授予学位:艺术学
四、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普通高招报考条件。
2.女生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80米及以上,身材比例良好。
3.具有一定的形体表演基础和音乐鉴赏能力。
4.有良好艺术潜质,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色盲、色弱和发音器官疾病。
五、考试安排
1.报名方式:考生须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art)报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日期: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2月18日
3.考试日期:2016年2月22日
4.考试地点:青岛市(具体以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为准)
5.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院校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3)形体观察环节考生需自备泳装;女生为分体式单色泳装,赤足且不得穿丝袜;男生为单色合体泳裤。
(4)模特技巧环节考生需自备服装,不得有过多配饰,女生高跟鞋鞋跟高度不得超过10cm。
六、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 分值 | 具体要求 |
形体测量 | 150分 | 考生着泳装测量身高、体重和三围等基本项目。 |
形体观察 | 考生每5人一组着泳装登台,集体上前进行正面、侧面、背面展示,再逐个做规定动作进行形体观察。 | |
台步表现 | 100分 | 考生着生活装,配合音乐进行台步展示。 |
才艺展示 | 100分 | 考生着相关服装,配合背景音乐进行才艺展示(可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服装、背景音乐自备,限时2-3分钟)。 |
口试 | 50分 | 考生做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 |
七、招生录取
1.合格比例: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按照我校在山东省实际招生计划人数1:4划定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2.成绩公布:我校将于2016年4月10日前公布所有考生成绩并为合格考生寄发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3.录取批次:艺术本科一批
4.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超过山东省2016年艺术类本科分数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校考成绩÷400×100×0.5
5.其他说明:
(1)招生录取时无单科成绩和性别比例限制。
(2)该专业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八、联系方式
1.工作部门:招生就业处
2.咨询电话:0373-3040127、3040123
3.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处
4.监督电话:0373-304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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