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码:13789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基本情况: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公办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占地面积883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实验、实习设备价值66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52万多册,各类实验、实习场馆齐全,设施完善。学院教学系统设为公路学院、汽车学院、物流学院、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交通信息工程系、商务旅游系、航运海事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学院现有专职教师732人,兼职教师218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61人,博士、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教师355人,“双师素质”教师379人,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和院级优秀教学团队20个。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订单式培养,先后与丰田、上海通用、一汽大众、奔驰、宝马、保时捷、沃尔沃、三一重工、河南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等上百家知名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共建共享各类实训基地150多个。毕业生一人多证,一专多能,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招生计划(详见2016年招生计划表)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监督指导,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循有关政策和规定,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院按录取计划数的100%-120%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平行志愿报考生源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 外语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以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 考生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裸眼视力4.8以上(以国家普通高考体检视力测试为准),无肢体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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