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院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约合150亩);建筑面积823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09万元;图书20.15万册;专任教师23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68%,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5.25%。
二.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各专业招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备注 |
590107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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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202 |
药品生产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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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301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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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1 |
护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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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涉外护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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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301 |
药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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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1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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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3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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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4 |
医学美容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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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5 |
口腔医学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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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6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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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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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602 |
公共卫生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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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802 |
医学营养 |
3 |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590107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 |
4800 |
590202 |
药品生产技术 |
3 |
4800 |
590301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 |
4800 |
620201 |
护理 |
3 |
4800 |
护理(涉外护理) |
3 |
4800 |
|
620301 |
药学 |
3 |
4800 |
620401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4800 |
620403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4800 |
620404 |
医学美容技术 |
3 |
4800 |
620405 |
口腔医学技术 |
3 |
4800 |
620406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3 |
4800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4800 |
620602 |
公共卫生管理 |
3 |
4800 |
620802 |
医学营养 |
3 |
4800 |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
六、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11555 72813572 72216820
传 真:024—72813572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 址:www.lntlhc.com
E-Mail :2813572nq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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