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濮阳县三中教师高考作弊案。
2004年高考前,河南省濮阳县第三中学田春山等7名教师商议后,让单纯要求监考教师提供"宽松"作弊环境的考生每场缴纳600元钱,要求监考教师传送答案的考生每场缴纳1200元钱,又以每场200元至400元不等的好处费为报酬,分别联系了外校近百名监考老师,为103名考生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宽松"的考试环境。此外,他们还组织窃取部分试题,组织任教老师参与答题。
6月8日下午综合考试时,他们联合一名考生李某,由李用数码相机偷拍部分试题后,假装肚子疼,利用去医务室的时候把试题带出考场,交给事先联系好的专门做题的该校教师,再将答案与他人交换得到其他试题答案,用手机发短信息或直接打电话的方式将答案发送给有作弊要求并交过钱的考生,酿成了轰动一时的濮阳高考舞弊案。这7名教师在这次考试中共收取20余万元现金,除分别付给监考教师10余万元,并退还一部分没有得到"照顾"的考生款项之外,7人在考试结束后分别得到了8000余元的"辛苦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