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82位2004年考上大专院校的贫困大学生日前获得福州市“春风行动领导小组”总计8万多元的助学金的资助。这是福州市实施新的助学办法后首批获得资助的贫困大学生。
为解决贫困大学生入学难的问题,福州市日前出台了《福州市“春风”助学实施办法》。根据这一办法,贫困大学生入学可获得1000元的资助,小学生和中学生可分别获得300元和500元的资助。办法规定,已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其子女正在上中小学或当年考上大专以上院校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成为助学对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收入虽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遭受水灾、火灾、风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而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收入虽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伤病,医疗费开支在4万元以上而影响基本生活的。办法还对助学时间、助学程序和资金来源作了规定。
实施这一助学活动的组织机构为福州市“春风”行动领导小组。这一机构由福州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由福州市总工会、劳动保障、团市委、妇联等10多个部门组成。4年来福州市“春风”行动共筹措助学资金800多万元,资助贫困生约2.1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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