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洋网-广州日报》(秦晖 许俏文 廖翊华)报道:2005年广东高考所有科目自主命题,为了全面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要全部公开。这是记者3月8日从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此外,根据全国招生工作会议精神,高校招生乱收费问题将成为2005年的治理重点,教育部要求2005年高校收费标准要保持稳定。
许德立副省长出席了3月8日的会议,李卓彬副市长出席了广州分会场会议。
命题教师身份不得对外透露
从2004年开始,广东高考部分科目已经实现自主命题,2005年,所有科目都将由广东省组织队伍自主命题。在昨日的招生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必须积极配合选拔高质量的命题队伍,将这作为政治任务,确保广东高考高质量的命题。所有参与命题的教师身份一律不得对外透露。
2005年广东对高考安全和考风考纪的维护方面大大加强了力度:2005年4月各地区将对保密室进行专项检查,杜绝隐患,保密室一旦不达标将取消考场资格。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都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考风不好或出现严重违规的考场要取消考场资格。
2005年广东省要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2005年,各高校要将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等,如实地体现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考生公布。新办高校、独立学院对考生关心的学校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等,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清楚,不得隐瞒、欺诈。
未经省招办公布计划不得招生
在招生计划方面,除部分专科院校可适当增加预录计划,其他高校需严格按照公布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各高校投放的预留招生计划,一律按照教育部“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使用原则,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照顾录取的考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布。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将采取电子注册和招生计划挂钩的办法,体制外招生一律不给注册。
单独招生、加分考生名单要公示
有单独招生任务的高校,比如有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小语种招生、艺术单考单招任务的高校,要把有关的招生政策、录取条件和原则向社会公布,并对拟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才上报录取名单。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省招生办公室对高校上报的单招录取名单,也将在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考生、体育尖子考生等,将全部在所在的中学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加分资格。
招生录取收费项目不公示可拒交
2005年,各高校需将录取操作规程及操作办法,如实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公布考生退档原因,公布各专业录取情况。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2005年将公布部分“热门”高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高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投档最低分数、各专业志愿录取最低分数等。
广东省明确规定,高校必须公开招生录取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未公示的收费,学生可以拒交并向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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