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05年高招实施“阳光工程”
为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浙江2005年进一步加大了高考改革力度,以确保高考公平公正。浙江规定:除艺术类考生外,2005年普通高考其他科类的报名工作比去年提前了1个月,首次统一安排在3月份进行;同时取消省内不能跨地区报考的限制,本省考生可以在全省任何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但报考军事、公安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考生除外。
2005年浙江还继续深化艺术、体育等小科类招生考试改革。外省艺术本科院校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必须报省招办审核批准,并由省招办统筹安排考场;高职高专院校不再单独进行专业考试,一律使用浙江专业统考成绩。2005年浙江还将进一步规范体育等专业术科考试管理,考试地点实行轮流制。音乐表演专业术科考试改为全省统一考试;专业术科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专业,实行新的划线办法,先划定资格线,再按综合分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综合分的组成比例和分值基数,其中美术类综合分文化和专业术科各占50%,音乐类综合分文化占40%,专业术科占60%,综合分满分值均为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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