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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力促国家助学贷款新办法出台
2004-07-26
作者:李斌 崔丽
关注掌上高考


  在得知参加今年高考的79名学生全部上线,还有不少人被重点大学录取后,北京宏志中学校长丁尔庆却喜中有忧。“这些孩子大都来自贫困家庭,有的还是孤儿,我担心有学生会因为交不起学费而失去上大学的机会。”丁校长说,学校正在为他们的学费想办法。

  当从记者口中得知,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办法很快就要实施,银行停贷的局面有望改变时,丁校长原本略显沉重的声音顿时轻快起来:“这太有必要了,能让经济困难的孩子有一种依靠和保障。”

  记者了解到,国家助学贷款新办法的出台,离不开全国人大代表的推动。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非常关心高校学生助学贷款问题。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及会议闭幕后,一些代表多次向全国人大提交了相关的建议。这些建议引起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

  贫困大学生重新陷入“经济危机”

  在“google”网站输入关键词“助学贷款”与“银行停贷”,可以搜索到1870条新闻。2003年以来,由于贷款学生违约率过高、银行风险大而利润微薄等原因,陆续有银行对高校停止发放助学贷款,一时间,有关高校助学贷款告停的新闻不断出现。众多贫困大学生重新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一些人甚至面临辍学的危险。“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这句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出台时教育部提出的口号,开始经受严峻的考验。

  肖红代表急了。“贫困大学生中有许多优秀人才,他们大都能成为国家的栋梁,如果因为没有钱而不能继续自己的学业,这对国家和社会都是重大的损失。”

  肖红是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的副主任,香港、澳门区旗和区徽的设计就出自他之手。长期身处大学校园的这位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对贫困大学生的上学问题一直就很关注,还在河南大学任教时,一些贫困学子的艰难处境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位新生来学校报到时,背了一大袋的干辣椒,跑到系里想卖给老师,多少凑点学费。”在河大校园里,他看到一些学生总是趁几乎没人的时候才去食堂,买最便宜的菜,甚至捡同学们剩下的饭菜吃。“这些孩子多么不容易,多么让人心痛啊!”肖红在接受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多次用“心痛”二字表达自己的心情。像这些大学生,如果得不到国家助学贷款,辍学的可能性很大。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后的3个月内,肖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提交了两份建议:一是4月5日和胡大白代表共同提交的“关于民办大学学生助学贷款问题的建议”;二是7月9日提交的“关于重视高校学生助学贷款问题的建议”。

  在第二份建议中,他提出,为使2004年9月新入学的贫困学生能够得到助学贷款,国家应重视和解决银行叫停助学贷款的两难处境,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在建议中,肖红大量引用了媒体的报道。“我要感谢媒体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关注和相当准确的报道。”在他看来,重视媒体的报道,也就是重视民意,而且媒体是代表们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一个便捷而可靠的途径。

  国家应承担助学贷款的更多风险

  和肖红代表一样,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大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生导师周洪宇教授也肯定了贫困大学生对国家和社会的价值。他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建立国家政策性助学贷款担保基金制度的建议”中写道:“加速人才培养,积累人才资源本来就是国家政府的责任所在,也只有政府能从因此产生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外部效益中获得回报。”他认为,一个从助学贷款中受益的学生在将来可能为国家政府创造出远远超过国家所付出的经济效益,更何况有那么多的学生。据世界银行研究证明:高等教育对社会的回报率达9.5%。

  周洪宇的这个建议是在综合考虑改革高校考试录取、招生、收费、贷款还款、就业与评估制度这一系统工程时提出来的。他认为贷款还款制度与其他方面环环相扣、互为影响,但它在调整高等教育参与的地区不平衡和就学人口组的不平衡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解决贫困学子经济困难,保证其平等享有高等教育机会的根本方法和途径。“只有适当扩招,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只有提高大学的学费,才能保证学校高效率的运转;而只有助学贷款才能使更多的贫困生在学费涨高时,获得继续深造的机会。”因此,周洪宇专门把“助学贷款”提了出来,单独作为一个建议提交。

  他认为,目前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存在不少问题,如商业银行的贷款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而为高校贫困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既费力又有风险,而且难以增加利润,国家对学生的违约也没有有力的制约和保障办法,降低不了银行的风险。因此,他建议国家能建立完善的政策性助学贷款基金制度,以化解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风险,保证贷款收益,使银行能够放心、积极地发放助学贷款;同时尽快建立全国联网的高校学生征信系统,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可以引进美国的社保卡制度,一卡在手,能记录学生的各种信息并进行追踪),依照法律,对恶意欠贷者予以严惩。

  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基金的来源,周洪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政府拨款,约占50%~60%的比例;筹集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约占30%~40%;还有基金增值等其他渠道。“这样,国家的负担也会减轻,比如按照担保基金放大倍率可达5~8倍计算,申请金额30亿,只需5亿就能完成担保任务。”“还应该制定有差别的还贷制度,对于愿意到大中小城市的第三产业、社区服务岗位、中西部贫困地区、贫困县、农村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减少其还款或取消其还款,以此作为鼓励和激励。”周洪宇对记者说。他认为,这种制度如同一个有效的调节人才的杠杆,不仅可以刺激一部分毕业生流向急缺人才的落后地区和农村,还可以缓解城市的就业压力,也有利于解决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这是一箭三雕的好事”。

  “关于助学贷款的建议”得到高度重视

  对于代表们在大会期间和会后提交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非常重视。据记者了解,即将出台的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办法在研究制定的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代表们的建议。相关部委对代表们的建议也进行了积极的研究、落实,并将答复及时反馈给代表们,使部委和代表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

  周洪宇代表在6月1日收到了财政部的回复。回复认为,他提出的“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担保基金的建议”在出发点上和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的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办法是一致的,但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不是担保贷款,因此建立风险担保基金与政策不符,但新办法会考虑对经办银行进行风险补偿。“与政策不符,可以考虑修改政策。”对此回复,周洪宇代表说:“即使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办法能够完全解决所有的问题,在坚持这一办法的同时,对于别的办法,为什么不能去尝试呢?”他认为,自己提出的建立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基金,类似于我国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担保基金,是为贫困学生贷款提供的一条新的途径,而并不是作为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的一部分,两者之间是一个互补的关系。不过,让周洪宇教授感到很欣慰的是,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办法考虑了“风险分担”的原则,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这与他的想法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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