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45。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四条 学校2021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5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计划类型 |
学院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选考科目要求 |
卓越教师星辰计划 |
教育学部 |
小学教育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学前教育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
教育技术学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
东岳学堂计划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党建人才卓越班) |
30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卓越班)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英法复语国际人才卓越班)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
商学院 |
旅游管理(旅游规划开发与产业运营人才卓越班)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班) |
2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国际联合培养计划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与英国阿伯丁大学联合培养)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
化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 |
30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物理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 |
3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技术(与英国阿伯丁大学联合培养) |
30 |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选拔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身心健康、品学兼优、专业意向明确、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
第十六条 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成绩均为合格(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为合格或6A4B及以上),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需满足报考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之一,方可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班)专业
1.一类条件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山东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2.二类条件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二)学前教育专业
1.一类条件
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级6级及以上证书。
2.二类条件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等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
(三)其他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1.一类条件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奖(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国写作协会主办)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主题征文行动(高中组)国家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测评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大赛高中组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2.二类条件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语言、文学方面有兴趣和专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4)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
第十七条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下午17:00。
2.初审结果查询:6月4日前。
3.网上确认笔试:6月5日上午9:00至6月11日下午14:00。
4.笔试时间:6月14日。
5.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6月15日。
6.网上确认综合素质测试:6月15日上午9:00至6月16日下午17:00。
7.综合素质测试:6月20日。
第十八条 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或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综合评价”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考生登陆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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