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鲁教学字〔202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学校代码:110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政策,研究决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
第十条 招生专业、计划
青岛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设立10个创新实验班,面向山东省招生,招生计划总数300名,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创新实验班名称 |
专业 |
招生计划 |
选考科目 |
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实验班 |
历史学 |
20 |
历史、地理选1 |
公共管理数据科学创新实验班 |
行政管理 |
30 |
不限 |
语言大数据创新实验班 |
英语 |
20 |
不限 |
上合英俄双语创新实验班 |
英语 |
20 |
不限 |
巴斯德生物技术创新实验班 |
生物技术 |
30 |
化学、生物选1 |
科技时尚纺织创新实验班 |
纺织工程 |
60 |
物理、化学选1 |
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实验班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物理 |
软件工程创新实验班 |
软件工程 |
30 |
物理 |
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创新实验班 |
物流管理 |
30 |
物理 |
量化金融与金融科技创新实验班 |
金融学 |
30 |
物理 |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10门科目全部合格,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高中阶段以第一位次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世界机器人大赛、世界物联网博览会青少年物联网创新创客大赛、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竞赛中获得山东赛区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山东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证书落款为:中国物理学会)、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证书落款为:中国化学会)、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计算机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二)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奖,具体为在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获得山东赛区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获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全国总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高二年级组或高三年级组一等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大赛获高中组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三)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者。
第十二条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考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上传所需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的材料务必清晰可读。对未按规定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再接受更改或补充,请谨慎操作。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 |
网上报名提交 |
现场报到提交 |
1.《青岛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须由所在中学盖章) |
原件 |
原件 |
2.《青岛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获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
电子版 |
无 |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 |
原件正反面 |
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只上传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官方网站查询截图(需要体现网址) |
证书原件+截图 |
证书原件+复印件 |
5.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
PDF文件 |
PDF文件打印(封面须所在中学盖章) |
6.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证明,所在中学盖章 |
原件 |
原件 |
7.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综合方面情况的介绍、对青岛大学及创新实验班的认知、进入学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
原件 |
原件 |
8.本人亲笔签字的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
原件 |
原件 |
注意事项:
1.上传获奖证书尽量使用扫描件,如需对获奖证书拍照,请关闭闪光灯,按照证书版式进行拍照,横版证书请拍横版,竖版证书请拍竖版,照片上传系统后不得颠倒,确保照片中证书竞赛名称、考生姓名和获奖级别等重要信息清晰可见,符合从左至右的阅读方式。
2.现场报到时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第2项材料不用提供,第3项和第4项材料只装订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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