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春季考试招生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健康医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健康医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健康医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健康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护理学 |
本科 |
四年 |
60人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本科 |
四年 |
20人 |
无男女比例限制。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作特别强调:所有专业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我校专业。
面试前须提交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或高中体检时取得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具体提交时间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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