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做好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964
3、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4、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5、办学层次及形式: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6、招生类别:高职专科、自考专科、成人专科、五年制高职、一年制中职。
7、招生专业: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设计、医疗美容技术、健康管理、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室内设计技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游戏软件、影视多媒体技术、社会体育、体育服务与管理、健身运动与管理、涉外旅游、社区管理与服务、连锁经营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会计电算化、市场开发与营销、投资与理财、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等专业。
8、联系人:毛磊
9、联系电话:(028)66006889
10、传真:(028)86376570
11、学院网址:http:/www.polus.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polus.edu.cn/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专业的特殊要求
1、计划公布: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通过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外语语种: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男女生比例:对男女考生无比例要求。
三、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投档比例一般都控制在1:1.2以内(平行志愿在1:1.2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非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专业录取原则: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优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艺体类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成绩相加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6、艺术、体育专业考试: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认定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美术、编导)、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7、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8、单独招生录取按照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办法执行。
四、收费标准
1、学费: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4]74号及川价函[2007]135号文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2、公寓住宿费: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4]74号文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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