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4416
第五条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基本情况:学院于2012年6正式挂牌成立,是一所面向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现占地面积184.3亩,总建筑面积34287.68平方米。学院现建有办公楼、综合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及食堂,有综合训练馆、球类馆、田径场、足球场,沙滩排球场、轮滑场等实训场所;拥有图书8万余册,教学计算机360台,语音室150座次,多媒体教室640座次、电子阅览室150座次。
学院现有教职工152人,其中专任教师116名,研究生学历19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0.6%,“双师型”教师比例达47%,客座教授25名。
学院现设有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三个专业,始终恪守“厚德、崇能、唯实、求新”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本位”、“瞄准市场办专业,瞄准岗位设课程,瞄准能力抓教学,瞄准就业育人才”。
学院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己任,突出素质能力培养、强化实践实训;高度重视校企合作,积极开展订单教育;关注学生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指导服务与推荐,为新疆体育文化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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