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性质: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
邮编:830022
电话:0991-3892339、0991-3892290
网址:http://www.xjgzy.edu.cn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学制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理论指导原则;
(二)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
(三)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实现办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原则;
(四)基数保全面,增量保重点的原则;
(五)坚持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
(六)向双语、民语倾斜原则。
第八条 2017年招收专业及学制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理兼收 | 三年 |
2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文理兼收 | 三年 |
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文理兼收 | 三年 |
4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文理兼收 | 三年 |
5 | 黑色冶金技术 | 文理兼收 | 三年 |
6 | 材料工程技术 | 文理兼收 | 三年 |
7 | 会计 | 文理兼收 | 三年 |
8 | 工程造价 | 文理兼收 | 三年 |
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文理兼收 | 三年 |
备注:民语言预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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