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在我校学科专业领域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室和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二、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以内。
三、报名条件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及要求,共分为四个专业类别(见表1)。
表1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考试科目
专业类别 | 包含专业 | 笔试科目 |
化工材料类 | 功能材料、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数学+化学 |
理学类 | 数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生物技术 | 数学+化学或数学+物理 |
机械信息类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 | 数学+物理 |
经管文法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法学、公共管理类、英语 | 语文+数学 |
自主招生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要求报名化工材料类、理学类、机械信息类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 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授权证书的除外);
3. 高中阶段获得我校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的“北京化工大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
4.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要求报名经管文法类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奖项;
2.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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