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方针,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考试招生模式,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8年东南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选拔志向远大、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着力培养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高中毕业生。志向远大、成绩优异、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备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一等奖(含)及以上奖励的理科考生;
2、获得全国性作文、英语等人文社科比赛决赛二等奖(含)及以上奖励的文科考生;
3、成绩优秀,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列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12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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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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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 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 | 25 |
理科类 | 建筑学 | 3 |
城乡规划 | 5 | |
机械工程 | 5 | |
能源动力类 | 5 | |
信息工程 | 5 | |
土木类 | 6 | |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 5 | |
自动化类 | 5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 | |
软件工程 | 5 | |
网络空间安全 | 15 | |
生物医学工程类 | 5 | |
交通运输类 | 6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5 | |
工科试验班(吴健雄班) | 15 |
注:报名时,理科考生须将十五个专业进行志愿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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