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改革,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章程。
一、 招生计划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6年3月1日至3月25日;
2.上传报名材料:从报名时起至3月25日截止;
3.资格审查:3月26日至3月27日;
4.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8日至3月30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6日至4月8日;
6.测试时间:4月9日下午笔试,4月10日面试;
7.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门,其中报考教育类要求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报考工学类要求数学、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四门中有2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
(三)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四)教育类与工学类不得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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