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学籍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收费
经上级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学费标准为:体育教育专业免收学费,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其他专业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元—1200元不等。
第十五条 奖励和资助
学校将对达到规定条件的2016年入校优秀本科新生给予学费减免。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等,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困学生给予资助。
第十六条 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七条 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新生第一学年在学校凤凰岭校区就读。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首都体育学院网址:www.cupes.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aeo.cupes.edu.cn/
招生办公室微信:shoutizhaosheng
招生办公室邮箱:zs@cupes.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090776(传真),82099026
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99015
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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