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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8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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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级差原则”进行,非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按照考生测试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基本原则,分别按照理科生、文科生、中职生参加考试人数的一定比例划线录取,但录取总人数控制在省教育厅下达的单招计划之内,录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 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特长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院有作物育种、园林园艺、畜牧兽医、生物技术、食品化工、经济管理与信息技术等6大专业群,24个专业类,可供考生选报。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等复查工作。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二十七条 学费执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45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八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院录取且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新生可申请转专业,具体细则按照《甘肃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931-4673806,传真:0931-4673806,E-mall:gnzyzb@126.com 。学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邮编:730020,学院网址:http://www.gscat.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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