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
根据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12月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22日至23日。
二、考试科目
高二年级首次开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实行试卷和答题卡分离的考试模式。
三、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考试的对象主要是2015年秋季入学的我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要求已经修完必修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此前参加过相应科目考试没有及格的考生以及申请广西普通高中学历的社会考生可以报考。
四、报名方法及步骤
采用全区统一的考试管理系统报名,各单位可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中进入管理系统。本次考试报名工作主要分为信息录入、科目报考、考场编排、信息统计上报、打印考务材料五个步骤。
(一)信息录入。
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信息录入包括高一新生的考籍信息(含照片)导入、高二及高三考生的考籍变动、考籍信息更改等。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录入考生基本信息,建立考籍,经核对无误后,将考籍数据在管理系统内提交。
1.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建立考生考籍档案,建立考籍档案时考生类型选择“在校考生”。
2.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学生要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建立考生考籍档案,建立考籍档案时考生类型选择“在校考生”。
3.其他社会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初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报名,建立考生考籍档案,建立考籍档案时考生类型选择“社会考生”,考生的学校信息由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指定。
4.考生关键信息录入后,如需修改,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在系统内提交修改申请,同时上交纸质证明材料,经学校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核通过。考生关键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证件号码、考生类别,录入后如需修改,必须由考生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如要修改姓名、性别、民族、证件号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交由当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核留存;如要修改考生类型,须提供考生所就读学校提供的相应证明交由当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核留存。
5.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从建立考籍档案年份开始五年内有效。在成绩有效期内要求报名的考生,在原考籍所在学校报名,使用原考籍号报考,报名时只需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如超过成绩有效期要求报名的考生,须按社会考生报名办法,重新建立考籍档案。
6.考籍异动。若考生在自治区范围内转学、转学到省外、休学、退学、开除、辍学、去向不明、留级、跳级、肄业、结业、重读、参军、死亡等情况,由考生所在学校在系统的考籍管理-考籍异动中提交相应的异动申请。考籍异动须在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
7.区内转学考生信息录入。从外校转学的学生,在转入学校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转出学校应及时把转出学生的信息在管理系统上挂起,转学学生使用原考籍号,转入学校在学业水平考试系统内办理考籍异动即可。系统中的转学操作须在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
8.区外转学考生信息录入。从外省转入我区的学生由转入学校在系统内重新建立考籍档案、生成考籍号。外省转入还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考生以社会考生的名义报名,待转学手续办理完毕,再将考生类型修改为“在校考生”。
9.考籍号编排。由14位数组成:市县代码(4位)+中学代码(4位)+考生入学年份(2位)+流水号(4位),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的原则,从2013年6月份开始,同一考生高中阶段参加所有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均使用同一考籍号,考籍号生成后不能修改,社会考生的考籍号编排方法参照以上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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