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须在一本线上,且原则上应达到贵州大学在省内理科类(以理工普通类专业模拟投档线为参考)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少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填报贵州大学自主招生志愿,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70%+校考成绩*30%的综合成绩及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后,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示。
2、优惠政策:合格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综合成绩在报考的同一专业类别(A、B类)中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
七、监督机制
1、为了维护公平公正、促进科学选才,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将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入选资格确认等各个环节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
2、三级信息公示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zszk.com/
贵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rso.gzu.edu.cn/index.html
3、自主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主要对考生提供的自主招生申请材料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电子、纸质档案逐一进行比对,如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如发现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考试的综合评价有较大出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测,复测成绩达不到相关要求,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本简章由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292075(兼传真)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550025
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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