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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9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依次考虑后续志愿; 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

  3.对享受加分优惠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

  4.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或招办公布的我院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生5000元/年。

  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0315-3049211(兼传真) 0315-2327811 QQ咨询群:225308993

  学院网址:http://www.hbnyxy.cn E-mail: zsbwwb@sohu.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北新西道88号 邮编:06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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