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的相关规定,高校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的15%,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按规定调剂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事先向社会公布使用办法。
4.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投档总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高考成绩达到各省专科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学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6.艺术设计(书法方向)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各省专科控制分数线(山东省考生专业课需参加省内外本科院校在山东组织的书法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河北省考生专业课需参加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书法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山东省考生在专业校考合格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7.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8.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9.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收费标准
学 费:5000元/年。其中,艺术设计(书法方向)专业学费7000元/年。
住宿费:四人间800元/年(女生宿舍);六人间500元/年。
五、资助和奖励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评定和颁发。同时,学院设有若干种校内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有贫困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生活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六、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联系方式
1.地址:河北三河泃阳经济开发区, 邮编:065200
2.电话:0316-3669104 0316-3669124(兼传真)
3.E-mail:lfyjzjxy@sina.cn
4.学院网址:http://www.lfyjzjxy.com
5.招生就业信息服务网:http://zsjyxx.lfyjzj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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