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将于2016年11月10日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www.lzk.hl.cn)对外公布。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结束后,我院将统一公布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查询本人的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
考生须按时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须自觉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证件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包括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包括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9个考区,每个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省农垦总局及各农垦分局、省森工总局及各林管局系统的考生由我办统一安排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按《艺术准考证》上标明的考点参加考试。
(一)舞蹈学类
1.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和命题即兴编舞(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日—9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舞蹈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和舞蹈表演(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日—9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二)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课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和速写(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各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进行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2016年12月10日
08:00 - 10:30 素描
11:30 - 12:00 速写
14:00 - 17:00 色彩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2月31日前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三)音乐学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学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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