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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2021-04-15
哈尔滨工程大学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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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特点和招生需求,学校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相关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内农村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预留100个理工科计划用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必选物理),根据各省考生实际报名情况及往年录取情况制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名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4月25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相关流程。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除“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上传至指定位置外,其余材料均上传至“附加材料”内。上传材料包括:

  1.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原件(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考生无需邮寄材料,但上传材料务必保证清晰可见,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材料上传不符合要求或填写不完整,视为报名无效。

   五、审核及录取办法 

  1.学校将结合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学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公示情况,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具备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学生名单。名单将于6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2.公示合格的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考生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生源地相应批次(具体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报考我校。学校将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理工类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并根据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为考生分配专业。

  说明: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选拔程序、资格名单和录取办法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并接受申诉,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七、其他 

  1.考生本人应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3.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1号楼503室

  邮编:150001

  联系电话:0451-82519740

  传真:0451-82533070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hrbeu.edu.cn 

  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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